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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纪要
录入时间:2025-05-06     浏览:801

202543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召开了乐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会前学习了《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县长罗旭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储备林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方案(送审稿)》《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4年度述职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安排意见(送审稿)》《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双联”工作安排的通知(送审稿)》《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聘请陈松等12名代表为乐至县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员的通知(送审稿)》。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储备林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国家储林建设项目是国家战略需求,项目争取来之不易,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一期建设进展顺利、二期规划有序铺开,为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县成果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当前还存在林业经济效益不明显、专业人才短缺、林地与耕地矛盾突出等问题。

会议强调,一要突出项目的生态效益。在项目规划和实施环节,要充分契合国家储备林生态核心目标,做好树种选择,充分体现森林的“碳库”和“水库”功能。二要突出项目的经济效益。充分考虑国储林融资贷款的还款压力,避免国有资产出现风险;注重发展经济林、经果林以及林药、林菌、林禽等林下经济,确保35年建设期后实现收益,充分体现森林的“钱库”和“粮库”功能。三要注重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借助卫星技术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一步明确林地与耕地界限,避免建设越界问题;积极探索“林药 林菌 旅游康养”等复合业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 专业企业”合作,弥补国有企业专业力量不足问题;林业、自规、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着力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国储林项目长期稳定推进。四要注重项目的过程监管。做实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项目资金用对地方、不流失;要做好建成项目后期监管,确保项目作用充分发挥;要确保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协同发展,全力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为目标,精准实施耕地保护“四大提升”行动,在耕地“增量升数、提档升级、管建升能、执法升效”上持续发力,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但当前还存在耕地保护压力增大、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等问题。

会议强调,一要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土地观、资源观,提高对耕地保护工作的认识,坚决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二要着力巩固复耕成果。多措并举有效引导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自觉参与复耕种粮,提高群众耕种积极性,确保流出耕地有人治、有人种、有人管、不撂荒;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积极探索和推广种养结合、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民组织形式,有效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统筹管理作用。三要进一步深化宅改成果。大力做好建新拆旧工作,针对“一户多宅”的情况,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压实工作责任、逐户研判施策等措施,确保旧房拆除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认真做好危旧房屋拆除工作,集中力量开展拆除和清理工作,加大对外出人群的宣传引导以及政策补偿力度,有效释放土地资源潜能。四要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一线执法能力;结合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土地资源执法事项清单,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权限流程、调查取证工作,做到“于法有据”“有权有责”。五要推动耕地保护与产业发展相融合。注重土地开发整理,统筹推进各开发项目,配套建设基础设施,规整田地,实施规模化、机械化种植,推行良种良法,打造高产稳产农田。

三、审议《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方案(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方案(送审稿)》。由县人大常委会王鑫副主任牵头,县人大常委会建环资工委负责,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办事工作机构配合,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四、审议《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4年度述职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4年度述职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由县人大常委会刘盾副主任牵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负责,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办事工作机构配合,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五、审议《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安排意见(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安排意见(送审稿)》。由县人大常委会刘盾副主任牵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负责,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办事工作机构配合,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六、审议《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双联”工作安排的通知(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安排意见(送审稿)》。由县人大常委会刘盾副主任牵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负责,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办事工作机构配合,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七、审议《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聘请陈松等12名代表为乐至县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员的通知(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聘请陈松等12名代表为乐至县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员的通知(送审稿)》。由县人大常委会王鑫副主任牵头,县人大社建委负责,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办事工作机构配合,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刘  

   杨世奇        

固定列席    唐其龙  刘春兰  黄俊芳  

欧加建  陈国忠  蒋合文  邓前洲  

   刘佳欣

分段列席:    文国光  李林山      

   舒小燕  唐海军      

  广        

   周佩锋  胡益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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