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召开了乐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县长舒勇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题筹备情况的汇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一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强化面源污染防控,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多措并举改善水质,确保三大流域水质全面达标。加大毗河引水力度,探索用毗河水更换原水的可行性,并不断提升自来水处理工艺。二要着力推进督察问题整改。严格对标对表,强化场镇污水管网建设、管理和维护,促进农污设施稳定运行,加大对砖瓦行业的治理整合力度。三要着力推进执法监管。环保、水务、住建等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形成环保执法监管合力。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在乡镇收集、转运等措施,做到应收尽收,实现绿色循环发展。四要着力推进项目资金整合。积极向上争取环保项目,综合运用好各级关于环保治理方面的各项资金。
二、听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题筹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24年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下半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债务限额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乐至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召开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刘翼辞职请求的议案》等议题筹备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将以上11个议题提交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主 持:刘 强
出 席:江 军 李琼英 周佩锋 杨世奇
固定列席:张国洪 夏洪光 舒小燕 黄俊芳 陈 广
唐其龙 陈国忠 彭剑波 易交斌 胡益敏
刘佳欣
分段列席:袁玉龙 唐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