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9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佩锋、杨世奇和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舒勇,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南塔街道工委主任、天池街道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常委会议议程有三项: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江军等辞职请求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江军、李琼英辞去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李琼英的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夏洪光等辞职请求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夏洪光辞去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舒小燕辞去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三、听取和审议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通过:
免去:唐其龙的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唐其龙为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丁宁为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