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乐至县人民法院:
根据乐至县人民法院院长廖中朗的提名,经2023年7月28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阳的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明霞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军的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杨光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严伟才的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曹才国的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任军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刘秋菊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宋雪婷为乐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周欢为乐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严伟才为乐至县人民法院良安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意涵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南塔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斌为乐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