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春兰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南塔街道工委:
根据乐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经2022年12月28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春兰的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胡勇的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塔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任命:
邓鲁华为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绍宾为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唐海军为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唐智琴为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塔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乐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