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3号(总第4号) 2022年5月31日

2022年5月30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兴佐、江军、周佩锋和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毅,县人民法院院长廖中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毅,县监察委员会、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六项议程:
一、传达学习了资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
二、传达学习了资阳市人大常委会锻造“三有一树”团队、建强“四个机关”工作会议精神;
三、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水库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水库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四、评议了县司法局工作,听取了《关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评议县司法局工作的调查报告》,对县司法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询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五、评议了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听取了《关于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评议县卫生健康局工作的调查报告》,对县卫生健康局工作进行了现场询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六、听取和审议了人事免职议案,经表决通过:
免去:万军的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王德仕的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