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大常委会
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12月30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21年12月30日,乐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自2020年9月被纳入全国第二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以来,县政府紧扣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高质量谋划、高标准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完善形成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九大改革重点任务和“五改”目标,为改革试点指明了方向;二是乐至通过摸底排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683条,通过“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建立宅基地数据库,并结合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采取“多村合一”编制模式,形成了27个村庄规划初步方案;三是创新建立“两权两会两审”宅基地民主决策议事机制,指导2个重点村围绕行权机制、保障机制、使用流转、退出利用、有偿使用五个方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改革质效。同时,我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还存在客观制约因素多、改革边界突破难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认识再深化,进一步增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责任感、使命感
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宅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用法治思维推进改革,发挥好试点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探索出更多新亮点、新做法、新经验,为全省创造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乐至样板。
二、工作再细化,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重点、难点
全县的宅改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在工作中要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推动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注入新动力。要进一步弄清家底,推进颁证明权,有序开展先行试点,为全县大面积推进探索经验;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三、责任再强化,进一步健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制度机制
县宅基地制度改革办公室,要抓好统筹协调,做好重要政策研究,重点工作推进的部署安排,协调相关部门和试点乡镇抓好改革试点工作;各试点乡镇要强化主体责任,对照职责要求抓好具体工作;县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能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要建立常态推进机制、定期会商机制,及时解决问题,推动改革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