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工和
常委会驻会委员联系专门委员会、机关工作机构及专门委员会、
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联系部门(单位)的通知
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
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工,县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联系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联系部门通知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 刘 强: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杨世奇:分管办公室、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联系预算委员会;分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县政府工作。
副主任 周佩锋:分管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 盾:分管代表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联系县政协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鑫:分管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联系社会建设委员会。
二级调研员 卿 松:协助王鑫副主任联系社会建设委员会。
二级调研员 李兴佐:协助刘盾副主任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二级调研员 江 军:协助周佩锋副主任分管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二级调研员 李琼英:分管机关工青妇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联系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二、县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联系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
倪 均:联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冯期春:联系县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
余晓军:联系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文国光: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夏洪光:联系县人大预算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舒小燕: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三、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联系部门(单位)
预算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
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武部政工科、县委统战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民宗局、县惠民帮扶中心(民生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侨联。
办公室: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编办、县委巡察办、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党校、县档案馆、县委党研室、县委县政府接待会管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委党建办、县直机关党工委、县志办。
代表工作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
经济工作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烟草专卖局、国家统计局乐至调查队、县工商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至监管支局、国网乐至供电分公司、邮政乐至分公司、金融业保险业通讯业单位。
法制工作委员会: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陈毅故里景区管理委员会、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文联、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县红十字会。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蚕桑局、县供销社、乐至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管委会、县气象局。
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乐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乐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